日本社團法人電子競技協會(JeSU)在今(27)日公開了《簡易電子競技手冊》等規範,概略總結日本電競賽事相關法規和應對策略,究竟在日本電競協會的眼中,遊戲賽事的規則和獎金規範到底該如何制訂。
「遵守法律」的前提之下,JeSU 如何舉辦賽事
有在關注電競社群的人多多少少都曾經聽過,日本因為景品表示法(連結)的緣故,舉辦賽事的單一項目最高獎金不能超過 10 萬日圓,原因是不能利用高額獎金來吸引玩家付費參與活動。然而,獎金結構是各項賽事的基礎,少了獎金的鼓舞,便很難會有選手盡力發揮表現的舞台。
依照日本現行法規,舉辦一場賽事有可能會牽涉到四種法律,其分別是:著作權法、刑法(賭博罪)、風俗營業規制及業務正當化法(風適法),最後則是景品表示法。
以上四種法規的規範密密麻麻,JeSU 便針對上述法規可能誤踩雷區的部分內容摘要,給予有意想舉辦賽事的單位一條明路,引導他們該如何在不犯法的情況下舉行賽事。換言之,如果處理不慎的話,辦完比賽將會一次觸犯上列四條法規。
為了避免這些情況發生,JeSU 做了一個懶人包,公開指導如何正確遵守法律規範教你如何規避法規又能安心辦比賽。詳細內容詳見下方表格:
法規 | 摘要 | 應對 |
著作權法 | 必須取得遊戲版權的遊戲公司(亦即 IP 持有人)許可,以利賽事當中使用。 | 許可的聯絡方式將會適時在 JeSU 網站當中揭露,在確認獲得許可後再行制定賽事計畫。 |
刑法 賭博罪 | 從參賽者的報名費用撥出獎金的話,有可能會被判定為賭博行為。 | 參加者的報名費全數用在營運用途之上,由無直接關係的贊助商提供講的話 OK。 |
風俗營業規範及業務正當化法 (風適法) |
如果從參加者的報名費用來玩遊戲,可能會因為被當作遊戲中心受到風適法約束。 (導致無法根據比賽結果提供對應的獎品內容) |
由於 PC 和智慧型手機屬於通用機器範疇,因此不適用「遊戲機」規範,所以如果以此形式機器來舉辦賽事,則不會被列為遊戲中心業務。 在設置家機或是街機時必須小心避免列入遊戲中心業務範圍內。 |
景品表示法 | 遊戲公司(IP 持有人)在舉辦比賽時須注意相關法規,像是付費軟體和免費軟體這兩個種類,如果「在遊戲花錢的人有優勢」的狀況,那麼獎金將會有其上限,此舉是為了避免玩家為了高額獎金購買(或課金)遊戲。 | 如果遊戲公司本身不參與的話,原則上是沒有太大關係。對於一些免費但課金不影響強度的遊戲來說,獎金不會有所限制。 付費遊戲沒有限制給職業選手和名人的獎金金額,而是以提高比賽競爭力和娛樂價值的「工作酬勞」名義支付。 |
著作權法
著作權法算是比較常見、且可以預期的法規,想要利用特定遊戲舉行活動,自然得事先取得遊戲公司(或是 IP 持有對象)授權,確認許可後才能舉行賽事。
刑法(賭博罪)
贏家獲取獎金這件事情為什麼會被引伸為賭博罪,日本法律的限制是不可以將參賽者的報名費當做獎金,有被當作賭博籌碼的疑慮,因此賽事獎金和獎品必須由贊助商提供,不能從報名費用來支出。
風俗營業規範及業務正當化法(風適法)
風適法是專門用來規範風俗營業場所的法規,一般常見線下賽形式是收了參賽者的報名費,然後讓參賽者玩遊戲。根據該法規範來看,有可能會將遊戲線下賽判定為遊戲中心,必須得列入風適法來管理。
在風適法的規範之下,營業中心必須要有營業執照、不得提供獎金、不能在學校附近、安裝遊戲的機台和相關設備是否合法(像是有無涉及賭博可能性)。
如果是在 PC 或是手機這種不只有遊戲功能的平台舉行比賽,會因為 PC 和手機兩大載體本身具備遊戲以外功能而不會被列為「純的」遊戲機看待,因此也不會有所謂「被認為是遊戲中心」的疑慮,反而是家機和街機這兩個平台有可能會被日本法規判定為遊戲中心。
而為了避免讓線下賽被當作遊戲中心,大會方必須讓全部的報名費用小於或等於「比賽的籌辦費用 ÷ 最大參加人數」,如果比賽本身為線上賽形式的話,將不會受到報名費不得超過「比賽的籌辦費用 ÷ 最大參加人數」規則限制。
景品表示法
景品表示法是為了防止消費者在業者提供高額獎品或相關費用的情況下,被誤導購買劣質或是更昂貴的產品,並且獎勵品最高上限不得超過 10 萬日圓。假若遊戲公司舉行了一場獎金為 1,000 萬日圓的賽事,且遊戲會受到付費與否影響強度,有可能已經違反了景品表示法的規則。
如果比賽本身是第三方單位所為(和遊戲本身無直接利害關係),該賽事則不受到景品表示法的規範。
結語
總結上述狀況,想在日本舉辦比賽不僅要注意的眉眉角角相當多,再加上選手必須取得 JeSU 認可的執照後,才能參加有獎金的比賽。過去最為知名的案例,就是 Momochi 因拒絕申請 JeSU 執照而與 500 萬日圓獎金失之交臂的事件。(雖然最後當事人還是申請執照了)
延伸閱讀:仍不滿證照制度,Momochi 白金賽冠軍 500 萬獎金砍到剩 6 萬
如今 JeSU 針對「如何舉辦賽事又不違法」給予指引,這件事情本身算是非常微妙,作為一個以推廣電競做為主要職責的協會,卻必須得用這樣的方式引導其他單位規避法規,暫時沒有看到協會有意讓電競合法化的相關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