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美國修訂過後的版權法,作品在出版日期後的 95 年即進入公有領域,因此 1926 年由 A.A. Milne 撰寫的《小熊維尼》(Winnie-the-Pooh)故事書,以及 Felix Salten 所撰寫的《小鹿斑比,森林中的生活》(Bambi, A Life in the Woods)小說都在今年 1 月 1 日起,進入公有領域。
這意味著大眾可以隨意使用這些名字、內容來進行創作、共享、表演,且不需支付任何的版權費用。
But,就是這個 But,各位依然不可以對迪士尼中那個穿著紅衣的黃色小熊維尼胡搞,因為迪士尼是在 1961 年時對作家購入版權,並在 1966 年改編並重新繪製,才推出了現在這個穿著紅衣的黃色小熊版本動畫。你能二創的是原版小說造型,就是下圖左邊這隻,右邊的還是不准動。
而且另一個有趣的是,由於有些角色出現的年份不同,因此像是小熊維尼故事中的角色「跳跳虎」(Tigger)要到 2024 年才會解禁。
小鹿班比也是同理,迪士尼在小說推出後購入了版權,並在 1942 年推出了動畫,因此你印象中的那個小鹿班比造型,依然還是迪士尼的版權,同樣不可以亂搞,但是名字可以拿去用。
同樣在 1926 年誕生,今年解禁的還有不少音樂以及書籍,以及當時的無聲電影作品,像是奧斯卡獎名片《阿拉伯的勞倫斯》的原著《智慧的七大支柱》(The Seven Pillars of Wisdom),由 John Philip Sousa 領導的索薩樂隊(The Sousa Band)等等。
最後也提醒,本篇依據的是美國法律,各國法律對於版權的保護年限都不太相同,因此不能一概論之。